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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半山酒店项目点供用地政策这么落地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半山酒店项目点供用地政策这么落地

今日,云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三场发布—旅游文化业专题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五家单位的负责同志,就建设万亿级旅游文化支柱产业的有关情况和工作打算向大家作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日报记者:

当前省委、省政府正在以半山酒店项目建设为抓手来打造大滇西旅游环线,半山酒店项目范围较大、布局比较分散、用地量较少,据了解目前正在进行“点供用地”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请省自然资源厅给我们介绍一下“点供”用地的情况。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 吴先勇:

首先,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万亿级文化旅游产业打造用地保障要素的关注,同时也感谢在座各新闻媒体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针对“点供”用地政策,《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明确提出“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省市县联动‘点供’用地”,从当前的实践看,点供用地主要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依据建(构)筑物垂直投影占地面积等点状布局,按照“建多少、转多少、供多少”的原则进行点状报批、供应和开发的用地方式。

“点供”用地政策可有效化解用地指标紧缺、降低用地成本,实现生态环境保护。该政策还是破解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保障难题的有效途径,特别适用于我省大力发展的半山酒店等文化旅游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点供用地政策落地:

一是进一步加强用地规划支持。

在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中,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用地。省级及各地在制定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从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核算的计划指标中,单列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发展和项目用地。

二是保障国有建设用地。

点供用地建设项目范围内永久性设施建设确实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并实施征收的,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多少”的原则,将拟使用的各个点状地块,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打捆组卷,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三是灵活开展土地供应。

可以点面结合供地,项目区为单个地块的,可以单宗供地,项目区为多个地块的,可以组合为一个整体供地;允许合理设置供地条件,可将各部门提出点供用地项产业类型、标准、形态、公建配套、规划条件、生态环保要求、履约监管责任等一并纳入供地方案,要求前移,并确保管控落实。

四是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

鼓励点供用地项目依法以出让、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使用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可以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农房,通过流转等方式取得属于文物建筑的农民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统一古村落历史人文保护与开发利用。

五是规范登记发证。

点供用地项目为单个地块的,以地块为宗地确权登记发证;为多个地块组合供地的,以各地块为宗地确权登记,可按项目区各地块的不同规划用途和产权管理需要,核发一宗地一证书或多宗地一证书。

好的政策就要用足、用活、用好、用准,这就对我们政策执行者提出了较高要求,既要确保政策有效服务产业发展,还要准确把控项目准入和适用范围,在实行过程中防止项目“搭车”,政策“走偏”。严禁以点供用地方式建设商品住宅、私家庄园、私人别墅等房地产项目,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建设项目选址要避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位于相关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确定的禁止建设区;要避让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险区,以及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经评估不能建设的区域;项目建设严禁挖山填湖、削峰填谷、成片毁林毁草等破坏生态环境。

谢谢!(来源:云南网上新闻发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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