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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 审批管理细则

一、审批流程

云南省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 审批管理细则

二、经办人初审

(一)初审处室

征转处、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执法总队、地质环境处、低丘缓坡办、储量处、厅信访办、省审批服务中心。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主动协调的原则由初审处室对报件资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查。

(二)各处室初审要点

征转处

1.要件资料是否齐全;

2.征地补偿标准是否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

3.征地安置方案是否可行;

4.社会保障资金是否按“先保后征”要求全额缴入专户; 

5.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

6.有关(林业、矿压等)审核许可手续是否齐全; 

7.是否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缴纳等级和标准是否准确;

8.界址点坐标格式是否符合报部备案要求并通过系统初检、是否与原已批用地重叠;

9.核查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公开情况;

规划处

1.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规划,报批用地范围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内或外。

2.是否纳入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3.单独选址项目是否依法通过用地预审;

4.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规划是否已审批、备案,申报用地是否符合实施规划。

耕保处

1.“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先补后占”是否落实;

2.土地复垦方案是否审查通过;

3.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与建新区相比,是否达到耕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的要求;

4.确需占用的基本农田是否已补划。

地籍处

1.地类、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权属是否明晰;

2.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面积是否准确。

利用处

1.批次用地主要审查前五年批准用地的供地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2.单独选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限制供地项目目录》等国家有关供地政策,用地规模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和工业项目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等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拟供地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标准需提供“节地评价报告”;

3.低丘缓坡项目自批准之日起是否符合第一年供地率不得低于50%,第二年不得低于80%,第三年不得低于90%的要求。

执法总队

1.是否涉及违法用地,违法用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查处; 

2.是否同意州市、县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低丘缓坡办(涉及低丘缓坡时参与会审)

1.国家试点低丘缓坡项目报用地界址点坐标是否与报国土资源部未利用地监管系统备案数据一致;

2.省级低丘缓坡项目报用地界址点坐标是否与实施方案备案数据一致。

地质环境处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是否经有资质的单位开展评估并组织有资格的专家进行技术审查;

2.是否由建设单位、评估单位按规定格式出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

储量处(涉及矿产资源压覆时参与会审)

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是否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有关市、县政府是否做出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承诺。未压覆重要矿产的,是否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备案证明。

厅信访办(涉及信访件时参与会审)

信访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

(三)初审意见

1.要件资料不齐全、不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和规范的,征转处汇总意见后,作出不予受理意见,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连同电子报件转回省审批服务中心回退州市。

2.要件资料齐全且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和规范的,征转处汇总意见后,作出正式受理该项目征转用地申请意见,出具《受理通知书》,转省审批服务中心下发相关州市,同时报各会审处室负责人审签。


受 理 通 知 书

****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我厅收到你局*********项目用地事项的申请。经初审,你局所送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我厅收到你局*********项目用地事项的申请。经初审,你局所送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问题如下:

1.

2.

请你局尽快补充完善后,重新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四)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


三、受理后会审阶段

会审处室:征转处、规划处、耕保处、地籍处、利用处、执法总队、地质环境处、低丘缓坡办、储量处等处室负责人对各处室经办人意见进行审签。

会审时限:3个工作日


四、主办处室汇总

汇总处室:征转处

汇总意见:征转处汇总各会审处室审查意见,填写《用地会审表》、《缴费通知书》、用地请示拟发稿或批复。

意见汇总时限:4个工作日

五、缴费确认

(一)承担处室:财务处

自《缴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所涉规费,并将缴费凭证清晰扫描后上传厅财务处审查规费是否如数缴纳到账。超出3个月未经财务处审查确认的,系统将以自动退件处理。

(二)相关规费: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48号)文件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收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中央与地方3:7分成体制。

确认时限:2个工作日

六、会审时限

审查及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1.相关处室会审:3个工作日;

2.主办处汇总审查意见(含拟文或起草补件、退件通知、核算规费):4个工作日;

3.征转处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

4.综合处审核:2个工作日;

5.办公室审核:2个工作日;

6.财务处确认缴费:2个工作日;

7.厅领导签批:3个工作日;

8.经办人编号制文:2个工作日。

七、各类型用地申报审查要求

第一类:单独选址用地

圈外新增建设用地又称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以外选址建设的项目用地,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一)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另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及其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二)省人民政府批准:需一次性转用或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面积大于15公顷(含15公顷)小于35公顷,征收其他土地面积大于40公顷(含40公顷)小于70公顷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三)省国土地资源厅批准:除需报国务院、省政府批准以外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地转用、土地征收的,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 PDF文档 原件

2 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PDF文档 原件

3 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其中补充耕地不能完成质量平衡的,应提供县级人民政府承诺,与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上报; 数据库表、 PDF文档 原件

4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PDF文档 原件

5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PDF文档 复印件

6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不需提交的应出具项目立项机关确认意见) PDF文档 复印件

7 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数据库表

8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 PDF文档 原件

9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数据库表

10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其他情形还需提交的资料

11 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的说明,有关市、县政府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未压覆重要矿产的,是否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备案证明。) PDF文档 复印件

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 PDF文档 评估报告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13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PDF文档 复印件

14 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修改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听证会会议纪要 PDF文档 复印件


(二)审查要求

1.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2.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内容符合格式要求,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3.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原件;

5.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6.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复印件(不需要开展初步设计工作,确认意见须提供原件);

7.建设项目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在电子报盘系统中准确录入;

8.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扫描清晰;

9.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准确,格式符合要求;

10.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近期现场照片(尽可能为全景照片,并在照片上大致勾划出用地范围),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还应附查处相关材料(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或没收的相应证明材料、行政处罚代收代缴专户缴款进帐单。涉及对人的处理,必须提交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文件);

11. 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的说明,有关市、县政府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的承诺。(未压覆重要矿产的,是否出具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备案证明。):复印件; 

1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复印件)和承诺书(原件);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出具州、市以上国土资源部门确认意见:原件;

13.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

14.涉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按规定履行规划调整论证和听证工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修改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等材料齐备。

(三)会审意见格式

【会审意见】

该项目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项目征转用地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该项目经**批准立项(文号),**批准初步设计(文号),**出具林地审核同意书(文号)。

2.该项目耕地、园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年修订),其他地类征地补偿测算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征地安置途径可行。

3.经**国土资源局审查, **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涉及的**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或:征地涉及的**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当地政府和当地国土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4.该项目建设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当地政府承诺及时足额缴纳;该项目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国土资〔2016〕81号文件执行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缴纳规定。

5.经与数据库比对,该用地与已批用地不重合,申报坐标通过部备案系统初核。

综上所述,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上报省人民政府)将**公顷土地(其中转用**公顷,征收**公顷)按照**方式提供,具体项目供地方案另行办理。

(四)文件格式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你州(市)(局)《关于**请示》(文号)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现同意**县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方案(出让或划拨)另行办理。

二、【占用耕地】请认真按照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当地人民政府应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被征地群众密切相关的征地信息。

五、【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未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不得转发征转用地批复,有关市、县政府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六、请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盖章)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查批准**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州(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文号)及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本项目用地由**国土厅(部、局)预审(文号),项目经**核准(备案)(文号),经**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号),该项目涉及压覆**等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有关市、县政府承诺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我厅/委/局原则同意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督促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对未签订补偿协议、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我省/区/市将不转发用地批复,有关市、县政府将不予供地。(未压覆重要矿产的,表述为:经审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和承诺书经**审查。项目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本项目用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

本项目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工程建设单位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

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本项目用地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

该项目属违法用地,已经**国土资源局查处,我厅同意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本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使用**州(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建设单位按**省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国土资源局补充耕地**公顷(或已安排耕地开垦费**万元,自行补充耕地**公顷)。

〔已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承诺直接提升耕地质量〕该项目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投入资金**万元,提高补充耕地质量,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我厅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承诺补改结合提升耕地质量〕该项目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投入资金**万元,结合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并挂钩确认。我厅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四、征收土地方案:本项目用地涉及将**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征收为国有。**国土资源局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年产值及被征地村组的人均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依法进行测算,本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年修订),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补偿标准为**万元/公顷~**万元/公顷;涉及**个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万元/公顷~**万元/公顷,补偿倍数**~**倍;加上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本项目征地总费用为**万元。安置途径采取**安置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州(市)报告**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已足额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万元,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履行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征地村组对补偿和安置方式无异议,同意征收土地并不要求听证。(或:已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当地相关部门已按相关规定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五、费用落实情况:本项目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已落实,**人民政府承诺可按时缴纳。(不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表述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不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该项目涉及占用坝区耕地,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六、我厅于**年**月**日受理***项目征转用地报件资料,(经审查,因报件资料不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分别于**年**月**日、**月**日下发*次补正意见)于**年**月**日通过各会审处室审查。

综上所述, ***项目建设用地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用地权属清楚、地类面积准确,呈报资料齐全。经我厅审查,拟同意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办理**公顷农用地转用、**公顷集体土地征收和**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手续,以**方式提供,作为**项目建设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方案由州(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办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待所涉规费缴清后批复。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查报告(省厅报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国务院审批。我厅(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项目**年**月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预审(文号)。**年**月,**(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部门等)批复(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文号);**年**月,**(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核单位)批复(或审核通过)工程初步设计(文号)。工程按**(建设标准或规模)建设,总投资**亿元。项目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项目用地部分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部分位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

〔有关审核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单位已于**年**月取得**(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已于**年**月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矿的(矿种)采矿许可证(证号)。

〔动工用地情况〕经我厅(局)核查,该项目属于未动工用地(或已动工用地,但未超出**年**月经部同意先行用地范围,或已于**年**月违法动工用地)。 

二、申请用地现状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项目用地涉及**县(市、区)、……和**县(市、区)等**个县(市、区)的**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包括用地规划计划、基本农田补划与落实预审意见情况)

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形的:

〔用地规划计划〕项目用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涉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表述为:该项目用地未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按规定履行规划调整的论证和听证工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修改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等材料齐备。),用地中**公顷农用地需转为建设用地,根据项目立项级别,按规定申请使用预留国家计划(或按规定已安排使用**年度国家下达我省/区/市的用地计划指标)。

〔基本农田补划〕项目申请占用基本农田**公顷并说明的占用理由,用地涉及的**县、**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补划基本农田**公顷,耕地质量符合要求,做到了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落实用地预审意见〕该项目用地由**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预审,与批准项目立项政府部门层级一致,符合有关规定(如立项与预审层级不一致,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申报用地与预审控制用地规模一致(或基本一致;或因**等原因,申报用地超出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预审提出的**等意见,已按**等规定分别得到落实。

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情形的:

〔用地规划计划〕该项目用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涉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表述为:该项目用地未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按规定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省/区/市政府已批准该项目用地中**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安排使用**年度国家下达我省/区/市的用地计划指标。

四、补充耕地情况

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情形的:

〔占用耕地情况〕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如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表述为: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其中含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公顷,实际需补充耕地**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用地中如涉及占用按规定应纳入补充耕地范围的可调整地类,应作出说明)

〔补充耕地方式〕建设单位按**省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我厅/委/局或**国土资源局补充耕地**公顷(或已安排耕地开垦费**万元,自行补充耕地**公顷)。

〔已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县、**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承诺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该项目为稳增长重点建设项目,以承诺方式落实补充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县、**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完成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我厅/委/局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承诺直接提升耕地质量〕该项目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县、**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投入资金**万元,提高补充耕地质量,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我厅/委/局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承诺补改结合提升耕地质量〕该项目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县、**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投入资金**万元,结合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并挂钩确认。我厅/委/局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报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情形的:

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如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表述为: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其中含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公顷,实际需补充耕地**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用地中如涉及占用按规定应纳入补充耕地范围的可调整地类,应作出说明)。建设单位按**省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我厅/委/局或**国土资源局补充耕地**公顷(或已安排耕地开垦费**万元,自行补充耕地**公顷),补充耕地质量与占用耕地质量相当,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或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采取承诺提高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我厅/委/局将加强督促落实)。补充耕地项目已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该项目征收土地**公顷,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省(区、市)人民政府**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每亩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元~**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涉及违法用地的,要说明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支付到位,迄今为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无异议)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个村人均耕地低于0.5亩。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对于征地后人均耕地很少尤其是无地的,要区分农转非城镇安置和保留农民身份两种情况,结合被征地农民征前生产生活情况详细说明安置情况,确保做到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社会保障〕征地涉及有关市县已经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或根据省人民政府出台有关办法),已落实资金**万元,其中**万元已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申请土地均为国有土地情形的,需对收回国有农用地补偿情况进行说明。

六、土地利用与供应情况

〔供地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符合的,说明申报用地的理由);拟采取**(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或符合**法规或文件)的规定。

〔用地标准〕项目建设标准为**(交通项目应同时说明项目等级标准);建设内容为**、……**(同类设施的,还应说明该类设施的设置数量)。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包括同类设施的设置数量)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不符合、超出初步设计批准规模或者设施数量的,应说明理由)。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各功能分区面积情况)。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对均不符合、部分不符合或者某一设施、某类设施用地不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应说明理由及开展节地评价;未颁布行业用地指标的,表述为:已经组织开展节地评价,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申请用地中有拆迁安置用地的,还要说明拆迁建设用地的规模、申请安置用地的规模及确定的依据。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项目建设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外有偿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项目用地中**公顷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项目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批准用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或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已按有关规定预缴)。

(不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表述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不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七、土地复垦、地质灾害和压矿审批情况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项目通过**(部或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审查号)。土地复垦资金从**列支,平均每亩土地复垦资金**元,涉及复垦面积**公顷,复垦率为**%。(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表述为:项目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建设单位已向我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委/局出具承诺书,在**年**月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我厅(局)将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土地复垦任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该项目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该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该项目涉及压覆**等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有关市、县政府承诺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我厅/委/局原则同意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督促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对未签订补偿协议、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我省/区/市将不转发用地批复,有关市、县政府将不予供地。(未压覆重要矿产的,表述为:经审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八、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表示不再上访。

〔违法用地处理〕本项目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本项目存在违法用地问题,**国土资源局已依法查处。**年**月,下达处罚决定(或者处理决定):**(决定的具体内容)。**年**月,已结案。涉及应当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具体人员名称和职务)已依法依规移送**(监察或者任免机关名称)处理(如无责任人可不表述)。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国土资源局关于**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审查报告(州市报省厅)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建设项目用地应呈报省厅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该项目**年**月,通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预审(文号)。**年**月,**(立项部门)批复(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文号);**年**月,**(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核单位)批复(或审核通过)工程初步设计(文号)。工程按**(建设标准或规模)建设,总投资**亿元。

〔有关审核许可手续〕工程建设单位已于**年**月取得**(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已于**年**月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发的**矿的(矿种)采矿许可证(证号)。

〔动工用地情况〕项目未动工用地(或已于**年**月违法动工用地,用地面积**公顷)。 

二、申请用地现状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2〕22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项目用地涉及**县(市、区)、……和**县(市、区)等**个县(市、区)的**乡(镇)**村、…. **乡(镇)**村等**个乡(镇)**各村(居)委会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情况〕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项目占用**坝子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

三、农用地转用情况(包括用地规划计划与落实预审意见情况)

〔用地规划计划〕项目用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涉及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表述为:该项目用地未列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按规定履行规划调整的论证和听证工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符合要求,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规划修改各部门和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等材料齐备。),用地中**公顷农用地需转为建设用地,根据项目立项级别,按规定已安排使用**年度下达我州/市的用地计划指标。

〔落实用地预审意见〕该项目用地由**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预审,与批准项目立项政府部门层级一致,符合有关规定(如立项与预审层级不一致,应说明不一致的理由)。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申报用地与预审控制用地规模一致(或基本一致;或因**等原因,申报用地超出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包括基本农田**公顷);预审提出的**等意见,已按**等规定分别得到落实。

四、补充耕地情况

〔占用耕地情况〕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如为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表述为:该项目占用耕地**公顷,其中含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公顷,实际需补充耕地**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用地中如涉及占用按规定应纳入补充耕地范围的可调整地类,应作出说明)

〔补充耕地方式〕建设单位按**省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我局或**国土资源局补充耕地**公顷(或已安排耕地开垦费**万元,自行补充耕地**公顷)。

〔已补充同等数量、质量的耕地〕该项目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承诺直接提升耕地质量〕该项目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投入资金**万元,提高补充耕地质量,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我局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承诺补改结合提升耕地质量〕该项目已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补充耕地质量未达到占用耕地质量。承担补充耕地任务的**市(县)政府承诺在**年**月前投入资金**万元,结合实施现有耕地提质改造,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并挂钩确认。我局同意有关市(县)政府承诺补充耕地意见,并将加强监管,督促市(县)政府落实到位。

五、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该项目征收土地**公顷,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亩(人均耕地变动大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说明原因)。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和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六、土地利用与供应情况

〔供地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禁止用地目录》等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不符合的,说明申报用地的理由);拟采取**(划拨或出让)方式供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或符合**法规或文件)的规定。

〔用地标准〕项目建设标准为**(交通项目应同时说明项目等级标准);建设内容为**、……**(同类设施的,还应说明该类设施的设置数量)。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包括同类设施的设置数量)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不符合、超出初步设计批准规模或者设施数量的,应说明理由)。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分别为**(各功能分区面积情况)。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对均不符合、部分不符合或者某一设施、某类设施用地不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应说明理由及开展节地评价;未颁布行业用地指标的,表述为:已经组织开展节地评价,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申请用地中有拆迁安置用地的,还要说明拆迁建设用地的规模、申请安置用地的规模及确定的依据。

七、费用落实情况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设涉及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有偿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其中:**等别**公顷、……**等别**公顷,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承诺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不涉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表述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根据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该项目涉及占用坝区耕地,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八、土地复垦、地质灾害和压矿审批情况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项目通过**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审查号)。土地复垦资金从**列支,平均每亩土地复垦资金**元,涉及复垦面积**公顷,复垦率为**%。(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表述为:项目尚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建设单位已向我局出具承诺书,在**年**月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我厅(局)将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土地复垦任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经我局核实,该项目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该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该项目涉及压覆**等重要矿产资源,建设单位已与矿业权人就压矿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有关市、县政府承诺将做好压矿补偿协调工作,我局原则同意先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督促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补偿协议,按规定办理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对未签订补偿协议、未按规定办理压覆审批登记手续的,我州/市将不转发用地批复,有关市、县政府将不予供地。(未压覆重要矿产的,表述为:经审查,项目不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九、信访与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表示不再上访。

〔违法用地处理〕本项目不存在违法用地问题。(本项目存在违法用地问题,**国土资源局已依法查处。**年**月,下达处罚决定(或者处理决定):**(决定的具体内容)。**年**月,已结案。涉及应当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具体人员名称和职务)已依法依规移送**(监察或者任免机关名称)处理(如无责任人可不表述)。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申请用地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第二类:城市(镇)批次用地

圈内新增建设用地又称分批次用地。是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是一种建设用地审批制度。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1)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2)省人民政府批准:需一次性转用或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面积大于15公顷(含15公顷)小于35公顷,征收其他土地面积大于40公顷(含40公顷)小于70公顷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3)省国土地资源厅批准:除需报国务院、省政府批准以外的土地征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农用地转用按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报批。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 PDF文档 原件

2 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PDF文档 原件

3 批次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数据库表、PDF文档 原件

4 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数据库表

5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数据库表

6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 PDF文档 原件

7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其他情形还需提交的资料

8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初步意见 PDF文档 复印件

(二)审查要求

1.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2.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内容符合格式要求,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3.批次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内容齐备,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4.批次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在电子报盘系统中准确录入;

5.批次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准确,格式符合要求;

6.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扫描清晰;

7.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现场照片(尽可能为全景照片,并在照片上大致勾划出用地范围),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还应附查处相关材料(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或没收的相应证明材料、行政处罚代收代缴专户缴款进帐单。涉及对人的处理,必须提交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文件);

8.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初步意见(原件)。

(三)会审意见格式

该批次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批次征转用地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该批次涉及的耕地、园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年修订),其他地类征地补偿测算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征地安置途径可行。

2.经**国土资源局审查, **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涉及的**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或:征地涉及的**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当地政府和当地国土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3.该批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当地政府承诺按规定缴纳;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该批次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或: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4.经与数据库比对,该用地与已批用地不重合,申报坐标通过部备案系统初核。

综上所述,该批次用地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上报省人民政府)将**公顷土地(其中转用**公顷,征收**公顷)作为**县**年度第**批城市(镇)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方案另行办理。

(四)文件格式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市、区)**年度第**批城市(镇)建设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你州(市)(局)《**请示》(文号)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现同意**县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作为**县(市、区)**年度第**批城镇(市)建设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

二、【占用耕地】请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被征地群众密切相关的征地信息。

五、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占用林地】具体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必须按规定在项目供地前依法办理,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六、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公章)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查批准**县(市)**年度第**批城市(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对**上报的**县(市)第**批城市(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文号)的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该批次申请用地拟安排作为**用地、……**用地,总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该批次用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

该批次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用地单位依法办理。)

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本批次用地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

该批次用地中**公顷属违法用地,已经**国土资源局查处,我厅同意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该批次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使用下达**州(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该批次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

**县/市/区申报该批次用地前,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四、征收土地方案:该批次用地涉及将**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征收为国有。**国土资源局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年产值及被征地村组的人均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依法进行测算,本批次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州(市)报告**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已足额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万元,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履行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对补偿和安置方式无异议,同意征收土地并不要求听证。

五、费用落实情况:该批次用地总面积**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已落实,**人民政府承诺可按时缴纳。

该批次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或: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六、我厅于**年**月**日受理**该批征转用地报件资料,(经审查,因报件资料不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分别于**年**月**日、**月**日下发*次补正意见)于**年**月**日通过各会审处室审查。

综上所述,**县(市)**年度第**批城市(镇)建设用地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用地权属、面积、地类清楚,呈报资料齐全。经我厅审查,拟同意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办理**公顷农用地转用、**公顷集体土地征收,同时使用**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合计批准用地**公顷,作为**县(市)**年度第**批城市(镇)建设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另行办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并待所涉规费缴清后,由我厅行文批复。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国土资源局关于**县(市)**年度第**批次城市(镇)建设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审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县(市)**年度第**批次城市(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县(市)**年度第**批次城市(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应呈报省厅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次拟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基本情况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云南省国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2〕22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批次用地涉及**县(市、区)、……和**县(市、区)等**个县(市、区)的**乡(镇)**村、…. **乡(镇)**村等**个乡(镇)**各村(居)委会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情况〕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 **公顷。(或:未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园地)

〔林地意见〕该批次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用地单位依法办理。(或:未涉及占用林地)

另:省级试点的8个州(市),经批准的省级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其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按城镇批次用地组件报批,县(市、区)、州(市)两级审查报告及请示文件应在“一、申请用地基本情况”中增加“**年**月,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实施方案(文号),试点项目规模为**公顷,本批申报用地为该低丘缓坡项目区第*期第*批,面积**公顷。

二、前五个年度批准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批准用地情况〕**年(上五年度),**县(市、区)批准了**个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涉及用地面积**公顷;**年,**县(市、区)批准了**个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涉及用地面积**公顷;**年,批准**个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面积**公顷,涉及用地面积**公顷;**年,**县(市、区)批准了**个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涉及用地面积**公顷;**年,**县(市、区)批准了**个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涉及用地面积**公顷;五个年度合计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公顷。

〔完成征地情况〕**县(市、区)前五个年度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其中,**年,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上年度),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完成供地情况〕**县(市、区)前五个年度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其中,**年,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年,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当年批准城市(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三、申报用地规模审查情况

〔未核减申请用地规模〕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县(市)申请的用地进行了审查。该县(市)**年度申请的新增用地规模**公顷,规划期内新增用地年均量为**公顷,**年度年内申请的新增用地规模不超过规划期内新增用地年均量,已批准用地的征地率和供地率符合规定要求,同意按申请的用地规模上报。(申请的新增用地规模超过规划期内新增用地年均量,又未核减的,应说明理由。)

四、申报用地规划计划审查情况

该批次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安排使用**年度省下达我州(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或:该批次用地属**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经申请,同意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待用地批准后进行核销。

五、申报用地规划用途

该批次申报用地拟安排为:交通运输用地**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顷、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其他用地(含特殊用地)**公顷,分别占申报用地规模的**% …… **% 和**% 。

六、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亩(人均耕地变动大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说明原因)。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州(市)已出具该批次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市、区)、…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七、补充耕地

该批次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

**县/市/区申报该批次用地前,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八、费用落实情况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批次用地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属**等别,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县(市、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批准用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或当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已按有关规定预缴)。

另:省级低丘缓坡以批次用地方式报批的表述为:“**人民政府承诺在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前按规定及时全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在土地供应环节及时足额缴纳”。

〔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该批次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或: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县(市、区)上一年度批准的批次用地已完成供地**公顷,其中商住用地**公顷,已足额缴纳省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万元,州(市)级、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已足额缴纳**万元(或经**政府批准免缴);未完成供地**公顷,其中商住用地**公顷,当地政府承诺在供地时及时足额缴纳。

九、其他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违法用地处理〕**年**月**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我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县(市)**年度第**批次城市(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第三类: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

昆明等8个州(市)作为国家试点,指根据批准的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确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土地。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用地控制规模,分期建设安排及项目落实情况,参照城市(镇)建设用地方式,分期进行报批。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 PDF文档 原件

2 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PDF文档 原件

3 “一书三方案” 数据库表、PDF文档 原件

4 项目区低区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PDF文档 原件

5 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数据库表

6 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数据库表

7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 PDF文档 原件

8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 PDF文档 评估报告复印件、承诺书原件

9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10 上一期低丘缓坡用地已批的具体供地批准文件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 PDF文档 复印件

其他情形还需提交的资料

11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初步意见) PDF文档


(二)审查要求

1.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2.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内容符合格式要求,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3.“一书三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内容齐备,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4.项目区低区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原件;

5.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在电子报盘系统中准确录入;

6.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准确,格式符合要求;

7.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原件扫描清晰;

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复印件)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原件),不属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出具州、市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意见;

9.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近期现场照片,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还应附查处相关材料(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或没收的相应证明材料、行政处罚代收代缴专户缴款进帐单。涉及对人的处理,必须提交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文件);

10.一期用地自下达批复之日起第一年供地率不得低于50%,第二年不得低于80%,第三年不得低于90%。申报以后各期用地时,须附已批准的具体供地批准文件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凭证;

11.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初步意见(原件)。

(三)会审意见格式

该项目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项目征转用地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该项目于**年**月由我厅批复了**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实施方案(**号),**出具林地审核同意书(文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承诺书经我厅地质环境处审查通过。

2.该项目涉及耕地、园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年修订),其他地类征地补偿测算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征地安置途径可行。

3.经**国土资源局审查,**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涉及的**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原批准的用地供地率符合有关要求并已附具相应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费凭证。

4.低丘缓坡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人民政府承诺在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

5.经与数据库比对,该用地与已批用地不重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的相关规定,拟同意(上报省人民政府)将**公顷土地(其中转用**公顷,征收**公顷)作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第**期)建设用地。

(四)文件格式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市、区)**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第*期第*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你州(市)(局)《**请示》(文号)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作为**县(市、区)**项目区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第*期第*批建设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

二、【占用耕地】请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被征地群众密切相关的征地信息。

五、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占用林地】具体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必须按规定在项目供地前依法办理,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六、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查批准**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第**期第**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对**州(市)人民政府上报的**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第**期第**批用地的请示(文号)及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本试点项目经我厅批准实施方案(文号),用地总规模**公顷,本期申报用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拟作为**用地使用。本期申报用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

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工程建设单位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省林业厅(区、市、县林业局)已出具同意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意见(文号)。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本期申报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使用国家级低丘缓坡专项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

**县/市/区申报该批次用地前,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四、征收土地方案:涉及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征收为国有。**国土资源局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年产值及被征地村组的人均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依法进行测算,本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安置途径采取**安置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州(市)报告**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履行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对补偿和安置方式无异议,同意征收土地并不要求听证。

五、本期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人民政府承诺在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前按规定及时全额缴纳。

六、我厅于**年**月**日受理***该项目征转用地报件资料,(经审查,因报件资料不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分别于**年**月**日、**月**日下发*次补正意见)于**年**月**日通过各会审处室审查。

综上所述,**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利用开发试点项目第**期第**批建设用地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用地权属、面积、地类清楚,呈报资料齐全。经我厅审查,拟同意所报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办理**公顷农用地转用、**公顷集体土地征收,同时使用**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合计批准用地**公顷,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另行办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准,由我厅行文批复。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

用地(第**期第**批)的审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第**期第**批)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第**期第**批)应呈报省厅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试点项目用地(第**期第**批)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试点项目区块基本情况

**年**月,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了**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实施方案(文号),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报国土资源部在线备案规模**公顷。本期申报用地**公顷。

二、试点项目区块土地现状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2〕22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本期申报用地涉及**县(市、区)、……和县(市、区)等**个县(市、区)的**乡(镇)**村……和**(镇)**村等**个(镇)**个村(居)委会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

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林地意见〕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用地单位依法办理。

三、已批准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年**月**日省厅批复**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一期用地**公顷,根据试点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目前,已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已批准用地总面积的**%;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已批准用地总面积的**%,符合第一年供地率不得低于50%,第二年不得低于80%,第三年不得低于90%的供地要求,并已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申报用地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该试点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和基本农田。使用国家试点低丘缓坡专项计划指标。

五、试点项目区块土地规划用途

〔项目区块土地规划用途〕该试点项目本期申报用地,按规划用途分:交通运输用地**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顷、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其他用地(含特殊用地) **公顷,分别占申报用地规模的**% …… **% 和**% 。

六、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亩(人均耕地变动大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说明原因)。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市、区)、…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七、补充耕地

涉及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

**县/市/区申报该批次用地前,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八、费用落实情况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试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人民政府承诺在办理具体项目供地手续前按规定及时全额缴纳。

九、其他情况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开展情况〕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对项目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报告通过了技术审查,并按照规定格式出具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承诺书(若项目在2015年1月1日前已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的表述为该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已于**年**月**日在**进行了备案登记)。(若项目不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出具确认意见)。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违法用地处理〕**年**月**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我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用地(第**期第**批)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第四类:增减挂钩项目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项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建新区使用周转指标占用的农用地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需征收集体土地的,按照集体建设用地申报,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不编制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不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建新区使用的土地不需征收,保留集体建设用地的,不需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建新区为国有土地的,直接办理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手续。建新区农用地和耕地面积超出拆旧区农用地和耕地面积的部分,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列入当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并缴纳相关规费,需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手续。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1)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2)省人民政府批准:需一次性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面积大于15公顷(含15公顷)小于35公顷,征收其他土地面积大于40公顷(含40公顷)小于70公顷的,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3)省国土地资源厅批准:除需报国务院、省政府批准以外的土地征收,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 PDF文档 原件

2 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PDF文档 原件

3 建新区用地呈报“一书一方案” 数据库表、PDF文档 原件

4 省厅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 PDF文档 原件

5 建新区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数据库表

6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数据库表

7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8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 PDF文档 原件

其他情形还需提交的资料

9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初步意见) PDF文档 复印件

(二)审查要求

1.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2.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内容符合格式要求,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3.建新区用地呈报“一书一方案”: 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内容齐备,数据准确;

4.省厅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原件;

5.建新区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在电子报盘系统中准确录入;

6.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准确,格式符合要求;

7.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现场近期照片(尽可能为全景照片,并在照片上大致勾划出用地范围),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还应附查处相关材料(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或没收的相应证明材料、行政处罚代收代缴专户缴款进帐单。涉及对人的处理,必须提交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文件);

8.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原件扫描清晰;

9.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的初步意见及用地批准前提供正式批复的承诺):复印件。

(三)会审意见格式

该项目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项目集体土地征收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该项目于**年**月由我厅批复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号),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规模**公顷,本期申报用地**公顷。

2.本期申报用地涉及的耕地、园地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年修订),其他地类征地补偿测算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征地安置途径可行。

3.经**国土资源局审查,**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足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涉及的**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4.经与数据库比对,该用地与已批用地不重合。

综上所述,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上报省人民政府)办理**公顷土地征地手续,作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用地。

(四)文件格式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你州(市)(局)《**请示》(文号)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征收**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公顷集体土地,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请严格按照《**增减挂钩试点实施规划的批复》(文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

二、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被征地群众密切相关的征地信息。

四、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占用林地】具体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必须按规定在项目供地前依法办理,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五、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公章)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查批准**增减挂钩建新区集体土地征收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对**州(市)人民政府上报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土地征收的请示(文号)及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根据**《批复文件》(文号)的相关规定,申请用地主要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本期总用地面积为**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用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云国土资〔2011〕64号)的有关规定,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征收土地方案:用地涉及将**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征为国有。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安置途径采取**、**和……方式进行。**州(市)报告**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履行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对补偿和安置方式无异议,同意征收土地并不要求听证。

三、用地中的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另行办理。

四、其他相关事宜,严格按照《**增减挂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文号)执行。

五、我厅于**年**月**日受理**项目征转用地报件资料,(经审查,因报件资料不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分别于**年**月**日、**月**日下发**次补正意见)于**年**月**日通过各会审处室审查。

综上所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用地所报的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用地权属、面积、地类清楚,呈报资料齐全。经我厅审查,拟同意所报征收土地方案,办理上述**公顷集体土地征收手续,作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现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准,由我厅行文批复。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项目区建新区土地征收的审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土地征收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土地征收应呈报省厅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项目区建新区土地征收情况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年**月,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了**项目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规划(文号),建新地块规模**公顷,下达挂钩指标**公顷。本次涉及征收建新区土地**公顷,所报用地符合省厅批复实施规划有关要求。

二、建新区土地现状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2〕22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项目建新区用地涉及**县(市、区)、……和**县(市、区)等**个县(市、区)的**乡(镇)**村、…. **乡(镇)**村等**个乡(镇)**各村(居)委会,共**宗(含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使用权),其中**宗地已登记发证,**宗未登记发证(说明原因),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

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公顷。

〔林地意见〕该项目建新区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用地单位依法办理。)

三、已批准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县(市、区)已批准**个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用地,涉及用地面积**公顷。目前,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批准用地总面积的**% 。

四、申报用地规划计划审查情况

该项目建新区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按规定安排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设用地挂钩指标。

五、建新区土地规划用途

〔建新区土地规划用途〕该项目建新区申报用地,按规划用途分:交通运输用地**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顷、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其他用地(含特殊用地) **公顷,分别占申报用地规模的**% …… **% 和**% 。

六、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亩(人均耕地变动大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说明原因)。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市、区)、…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七、其他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违法用地处理〕**年**月**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我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建新区土地征收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第五类:实施方案用地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从2007年起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土地征收审批权限:根据国务院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分期分批地确定划拨用地项目和有偿出让土地范围,落实具体地块或区位,在进行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履行征地前期规定程序、落实征地补偿资金、确定征地安置方案、完成先行补充耕地、拟定供地方式后,填报《**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表》,由城市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征收和土地利用等有关规定,对城市人民政府报送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符合国务院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与有关要求的,建议省级人民政府予以同意。省级人民政府在审核同意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后,应将有关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申报居住用地中,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申报用地区位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州(市)人民政府的请示 PDF文档 原件

2 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PDF文档 原件

3 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数据库表、PDF文档 原件

4 国土资源部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的批复 Jpg格式(小于200k) 原件

5 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数据库表

6 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 数据库表

7 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和含验收意见 PDF文档 原件

8 前五个年度城市(镇)建设用地 征地、供地情况说明 PDF文档 原件

9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10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若无,须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的初步意见) PDF文档 复印件

(二)审查要求

1.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2.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内容符合格式要求,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3. “一书三方案”: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用电子报盘软件填报,并打印签字盖章;所有面积、资金有关数字须保留四位小数;

4.实施方案批复:原件;

5.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在电子报盘系统中准确录入;

6.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198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准确,格式符合要求;

7.勘测定界技术说明含验收意见:原件扫描清晰;

8.前五个年度城市(镇)建设用地征地、供地情况说明:原件;

9.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近期现场照片(尽可能为全景照片,并在照片上大致勾划出用地范围),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还应附查处相关材料(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或没收的相应证明材料、行政处罚代收代缴专户缴款进帐单。涉及对人的处理,必须提交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文件);

10.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复印件;或由当地林业部门出具林地手续正在办理的初步意见及用地批准前提供正式批复的承诺:原件。

(三)会审意见格式

该实施方案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实施方案征转用地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年**月,经国务院审查后批复(国土资函〔**〕**号),批准**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为**公顷,**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批准的用地面积,拟定了**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实施方案,拟安排作为**用地使用。

2.该实施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年修订),其他地类征地补偿测算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征地安置途径可行。

3.经**国土资源局审查,**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4.该实施方案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当地政府承诺按规定缴纳;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5.经与数据库比对,该用地与已批用地不重合,申报坐标通过部备案系统初核。

综上所述,该实施方案用地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相关规定,拟同意(上报省人民政府)将**公顷土地(其中转用**公顷,征收**公顷)作为**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用地,具体项目供地方案另行办理。

(四)文件格式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县(市、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

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


**人民政府:

你州(市)《**请示》(文号)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市、区)将**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公顷,作为**县(市、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项目必须在申报的用地范围内安排使用。

二、【占用耕地】请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督促当地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征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公开与被征地群众密切相关的征地信息。

五、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从严控制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占用林地】具体项目占用林地手续,必须按规定在项目供地前依法办理,否则不得进行供地和开工建设。

六、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七、国务院批准的**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占用耕地剩余指标,请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审批。

此复。


(公章)

年  月  日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请审查批准**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县(市、区)第**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厅对**上报的**县(市、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文号)的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 **年**月,经国务院审查批准(国土资函〔**〕**号)**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为**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转用**公顷,占用耕地**公顷。批准了农用地转用并同意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人民政府依据国务院批准的用地面积,拟定了**县(市、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实施方案,拟安排作为**用地、……用地使用。该实施方案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用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

该实施方案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用地单位依法办理。)

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该实施方案用地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 

 依照项目用地需要,该实施方案报批的建设用地按规划用途划分为**用地、**用地,其中住宅用地**公顷(其中保障性住房、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三类住宅”用地面积**公顷,占住宅用地面积的**%)、**用地**公顷、……。

该实施方案用地中**公顷属违法用地,已经**国土资源局查处,我厅同意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该实施方案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农用地转用指标从国务院批准**市使用的**年度计划指标中解决。

三、补充耕地方案:该实施方案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

**县/市/区申报该批次用地前,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四、征收土地方案:该实施方案涉及将**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征收为国有。**国土资源局对征收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地类、年产值及被征地村组的人均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依法进行测算,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安置途径采取**安置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州(市)报告**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履行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对补偿和安置方式无异议,同意征收土地并不要求听证。

五、费用落实情况:该实施方案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已落实,**人民政府承诺可按时缴纳。

该实施方案用地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县(市、区)上一年度批准的实施方案用地已完成完成供地**公顷,其中商住用地**公顷,已足额缴纳省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万元,州(市)级、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已足额缴纳**万元(或经**政府批准免缴);未完成供地**公顷,其中商住用地**公顷,当地政府承诺在供地时及时足额缴纳。

六、我厅于**年**月**日受理该实施方案征转用地报件资料,(经审查,因报件资料不符合审查报批要求,分别于**年**月**日、**月**日下发*次补正意见)于**年**月**日通过各会审处室审查。

综上所述,**县(市、区)**年度第**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用地权属、面积、地类清楚,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准确。现项目明确,呈报文字资料、勘测资料和图件资料齐全,确定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建设规划,无限制和禁止供地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安置方式可行,社保资金筹措方式到位,补充耕地方案已落实,做到占补平衡,报批的新增建设用地区位和规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建设的需要。经我厅审查,拟同意该实施方案,办理**公顷农用地转用、**公顷集体土地征收,同时使用**公顷国有建设用地、**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合计批准用地**公顷,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按规定另行办理。根据《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完善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314号)的要求,现报请省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并待所涉规费缴清后,由我厅行文批复。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县(市、区)第**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审查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县(市、区)第**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应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实施方案拟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基本情况

**年**月,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市**年度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方案(文号),批准**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农用地转用**公顷,占用耕地**公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号)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组织了**市**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县(市、区)第**批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用地总面积**公顷,所报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批准方案有关要求。

〔土地勘测定界〕依据《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勘测定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2〕22号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等规定,**(土地勘测定界单位)对项目拟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形成的成果资料符合规定要求。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实施方案用地涉及**县(市、区)**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已登记发证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宗,(或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

〔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情况〕根据全省大于1平方公里坝子核定成果,该实施方案用地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

〔林地意见〕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初步意见,同意国土部门先行办理征转用地手续,占用林地审核意见在具体项目实施前由用地单位依法办理。)

二、已批准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省级审核实施方案情况〕该市上一年度经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公顷。截至此次城市申请用地时,按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备案系统的数据统计,省级政府分*个批次审核同意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涉及用地面积**公顷,占批准用地面积的**%;按规定城市政府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已缴纳**万元。

〔城市完成征地情况〕截至此次城市申请用地时,城市政府按照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完成征地面积**公顷,占批准用地面积的**%。

〔城市完成供地情况〕截至此次城市申请用地时,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结果反映,城市政府按照土地供应的有关规定要求完成供地面积**公顷,占批准用地面积的**%。其中,划拨方式供地面积**公顷,有偿方式供地面积**公顷。

(申报2016年度城市用地时,应按上述要求分别说明2013、2014、2015年度国务院批准用地省级审核实施方案情况,城市完成征地和供地情况)

三、申报用地规模审查情况

〔未核减申请用地规模〕按照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县(市)申请的用地进行了审查。该县(市)**年度申请的新增用地规模**公顷,规划期内新增用地年均量为**公顷,**年度年内申请的新增用地规模不超过规划期内新增用地年均量,已批准用地的征地率和供地率符合规定要求,同意按申请的用地规模上报。(申请的新增用地规模超过规划期内新增用地年均量,又未核减的,应说明理由。)

四、申报用地规划计划审查情况

该实施方案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按规定安排使用国务院批准昆明市**年度城市 农用地转用时当年的用地计划指标。

五、申报用地规划用途

该实施方案申报用地,按规划用途分:交通运输用地**公顷、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公顷、商服用地**公顷、工矿仓储用地**公顷、住宅用地**公顷、其他用地(含特殊用地) **公顷,分别占申报用地规模的**% …… **% 和**% 。其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为**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面积的**%,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六、费用落实情况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根据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实施方案用地涉及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公顷,属**等别,共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承诺在批准用地后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或当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已按有关规定预缴)。

〔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该实施方案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园地),当地政府承诺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函》(云国土资〔2016〕81号)规定执行。(未占用坝区耕地,不涉及缴纳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县(市、区)上一年度批准的实施方案用地已完成供地**公顷,其中商住用地**公顷,已足额缴纳省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万元,州(市)级、县级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已足额缴纳**万元(或经**政府批准免缴);未完成供地**公顷,其中商住用地**公顷,当地政府承诺在供地时及时足额缴纳。

七、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年修订)。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公顷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公顷**万元~**万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园地参照统一年产值区域补偿标准进行测算、耕地(园地)外其他地类的征地补偿测算标准符合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林地补偿测算已经当地林业部门认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项目征地总费用**万元。

〔征地安置〕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人(其中劳动力**人),征地前村人均耕地**亩~**亩,征地后人均耕地**亩~**亩(人均耕地变动大或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说明原因)。当地政府(村组)计划通过调整土地农业安置**人、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人、……(其他安置途径与人员),可以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社会保障〕**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要求已全额缴入当地社保专户**万元。用地批准后,由当地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地程序〕征收土地涉及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对征地方案中的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和面积以及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无异议,没有提出听证申请。

(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并组织了听证会的,表述为:征收土地涉及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履行了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和听证程序,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听证申请。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要求,**县(市、区)、…和**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听证会。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提出的合理要求,当地政府已采取措施予以妥善解决。)

八、补充耕地

占用耕地**公顷需补充,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采用国家土地利用等别标准)。

**县/市/区申报该批次用地前,补充耕地任务已完成,补充耕地位于**县,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已在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中备案,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确认信息编号为**。补充耕地面积**公顷,其中水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为**等,其中**等**公顷、**等**公顷、**等**公顷,做到了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九、其他情况

〔信访处理〕**年**月,**县**乡**村村民**来信(访)反映该项目**(信访具体内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处理具体措施)。目前,群众反映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违法用地处理〕**年**月**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我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县(市)**年度第**批城市(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实施方案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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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先行用地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因工期紧或者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建设的其他工程,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

经批准先行用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用地报批手续。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先行用地请示文件 PDF文档 原件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PDF文档 原件

3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PDF文档 复印件

4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工程建设的文件 PDF文档 复印件

5 市、县人民政府对申请先行用地有关情况的说明及承诺(说明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关情况,承诺动工前将征地补偿费发放到被征地村组和群众及确保不因先行用地发生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并附建设单位拔付征地补偿费用的凭证、被征地村组和群众对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的意见) PDF文档 原件

6 申请先行用地的工程位置示意图 PDF文档 加盖公章


(二)文件格式

关于***建设项目先行用地的请示


国土资源部:

该项目属于国家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现申请该项目部分工程先行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年**月,该项目通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用地预审(文号)。**年**月,***(国家发改委或有关部门)批复(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文号);**年**月,***(行业主管部门或设计审核单位)批复(或审核通过)工程初步设计(文号)。工程按***(建设标准或规模)建设,总投资**亿元。

〔用地规划〕项目用地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用地预审〕项目用地预审控制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在,含基本农田**公顷)。

二、申请先行用地情况

因该项目工期紧、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或该项目施工受季节影响,工期紧,确需动工建设),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申请先行用地***公顷,其中*座特大桥用地**公顷、*处互通式立交用地***公顷等(详见单体工程用地附表)。各工程申请用地面积符合《**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对均不符合、部分不符合或者某一设施、某类设施用地不符合建设用地指标规定的,应说明理由;未颁布行业用地指标的,表述为:符合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申请用地中有拆迁安置用地的,要说明拆迁建设用地的规模、安置用地的规模及确定的依据)

〔动工用地情况〕经查,项目未动工用地。

三、申请先行用地现状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先行用地涉及**县、……和**县等**个县(市、区)的**个乡镇**个村和**个国有单位,共**宗,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或已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申请先行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地类和面积准确。(如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则增加:该先行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

四、征地补偿情况

〔征地补偿标准〕先行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文号)。共涉及**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片,每亩补偿**万元~**万元,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元~**元,补偿倍数为**倍~**倍。加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先行用地征地总费用**万元。(对未公布新的征地补偿标准的,表述为: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亩产值按**元~**元计算,土地补偿费**倍、安置补助费**倍,两项费用合计每亩补偿**万元~**万元,加上征收其他土地及青苗、地上附着物等补偿,先行用地征地总费用**万元)。

〔征地补偿费用落实情况〕**单位已将**万元征地补偿费用拔付到**国土资源局(或人民政府等),**国土资源局(或人民政府等)已承诺在动工前将征地补偿费发放到被征地村组和群众(如实际已兑付的,则按实际情况表述)。〔被征地村组和群众意见〕被征地村组和群众对先行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无异议,同意先行用地,并出具书面意见。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已承诺不会因先行用地发生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

五、其他方面情况

〔林地许可手续〕该项目先行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工程建设单位已于**年**月取得***(国家林业局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省林业厅(区、市、县林业局)已出具同意使用林地的书面意见(文号))。

如先行用地不涉及使用林地,表述为:该先行用地不涉及使用林地。

该项目正式用地组卷工作正在积极进行,我厅(局)承诺在先行用地批准后六个月内将正式用地报件呈报国土资源部,请部同意该项目单体工程先行用地。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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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类: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供参考)

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乡(镇)、村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该规划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公共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照土地利用年度分批次逐级上报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 PDF文档 原件

2 县(市、区)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 PDF文档 原件

3 用地呈报“一书二方案” 数据库表、PDF文档 原件

4 建设用地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权属汇总表 PDF文档 盖章

5 各农户的建房申请表 PDF文档

6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二)审查要求

1. 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

2. 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的审查报告: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内容符合格式要求,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

3.建设项目用地呈报“一书二方案”:内容齐备,数据准确;

4.土地分类面积、权属汇总表:加盖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公章;

5.各农户的建房申请表;

6.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近期现场照片(尽可能为全景照片,并在照片上大致勾划出用地范围),涉及土地违法行为的还应附查处相关材料(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拆除或没收的相应证明材料、行政处罚代收代缴专户缴款进帐单。涉及对人的处理,必须提交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文件)。

(三)会审意见格式

该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经相关处室会审提出第1次补正意见:

****提出****;****处提出****;****处提出****;其他会审处室无不同意见。 

**月**日**处、**处通过补件审查(**处完成补件审查,提出第2次补正意见),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批征转用地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该项目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户***年度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涉及**户农村村民个人建房。

    2.该项目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已取得林地审批手续。根据云南省地灾防治规划,该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

3.该项目属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按规定无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综上所述,该项目报件资料齐全,符合农用地转用的相关规定,拟同意将**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年度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


(四)文件格式


关于**县(市、区)**乡(镇)**年度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国土资源局:

你局《***请示》(文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合计**个镇**个村委会**个村民小组已登记发证的集体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县(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户**年度农村农民个人建房用地,其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

二、【占用耕地】请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加强土地执法和建设用地监督管理,确保各类建设依法依规用地。  

此复。



年   月   日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报请审查批准**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请示


***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 **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应呈报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审批。我局按照规定对该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的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宜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本批申请用地作为**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本批用地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

本批用地涉及占用林地**公顷,已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证号)。(林地许可手续未完成的,表述为:**省林业厅(区、市、县林业局)已出具同意使用林地的书面意见(文号))。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本批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园地**公顷,林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新增建设用地使用下达**州(市)**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本批占用耕地**公顷,平均等级为**等,在县、市、区(或州、市)申报用地前,落实了补充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市、区)**乡(镇),挂钩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项目、……项目,均已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合格,并在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中备案,该项目已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530000**。补充耕地面积为**公顷,平均等级为**等。

综上所述,**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及补充耕地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用地权属清楚、地类面积准确,呈报资料齐全。经我局审查,现申请办理上述**公顷农用地转用手续,作为**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

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告


**州(市)国土资源局:

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应呈报州(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审批。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该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申请用地基本情况

〔权属、地类和面积〕该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涉及**县(市、区)**乡(镇)**个村,共**宗,已登记发证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宗(或已全部进行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无争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林地**公顷、园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权属清楚,地类和面积准确。

该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申报用地人均占地面积和户均占地面积未超过《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

二、申报用地规划计划审查情况

该批用地符合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占用基本农田,按规定安排使用**年度省下达**州(市)的用地计划指标,待用地批准后进行核销。

三、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该批用地属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按规定不需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四、补充耕地

本批占用耕地**公顷,平均等级为**等,在县、市、区(或州、市)申报用地前,落实了补充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市、区)**乡(镇),挂钩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项目、……项目,均已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合格,并在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中备案,该项目已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530000**。补充耕地面积为**公顷,平均等级为**等。

五、地灾评估情况

根据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该项目用地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

六、其他情况

〔违法用地处理〕**年**月**日,经**决定(或批准)**项目开始动工建设,非法占用(或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违法使用的土地中,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公顷。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年**月**日对该违法用地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目前,处罚决定已落实到位,我局同意**国土资源局对此违法用地问题的调查、认定和处理。

综上所述,**县(市)**年度**乡(镇)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农用地转用情况真实,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请予审查。


                                         (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姓名)   (电话)


第八类:临时用地申报审查要求(供参考)

临时用地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在施工或勘查完毕后不再需要使用的国有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包括因临时使用建筑其他设施而使用的土地。

按《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电〔2015〕37号)规定,临时用地的审批权限分别为:占用非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占用耕地(包括基本农田)的,由州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报件资料清单

序号 报 件 材 料 名 称 电子报件 纸质报件

1 国土资源部门请示文件(含工程名称、位置、用地规模和耕地面积等情况) PDF文档 原件

2 临时用地申请表 PDF文档 原件

3 临时用地协议书(和合同) PDF文档 复印件

4 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PDF文档 复印件

5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 PDF文档 原件

6 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PDF文档 复印件

7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 PDF文档 复印件

8 临时用地平面布置图 PDF文档 加盖公章

9 临时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EXL文件

10 现场踏勘报告 PDF文档 原件

11 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须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PDF文档 原件

12 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批准文件 PDF文档 原件


(二)审查要求

1.县区(国土资源局)的请示:原件,有文件编号,用章层级正确;定性事项表述明确,定量事项数据准确;

2.临时用地申请表:加盖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公章;

3.临时用地协议书(或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

4.土地复垦方案经审查并已备案;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原件;

6.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7.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或审核文件:复印件;

8.临时用地平面布置图加盖公章;

9.临时用地勘测定界界址点坐标成果表:数据准确,格式符合要求;

10.现场踏勘报告:原件并附近期现场照片;

11.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须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文件;

12.涉及占用林地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林业部门批准文件。

(三)会审意见格式

该项目用地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属***批准权限范围,经相关处室会审提出第一次补正意见:

****提出****;****处提出****;****处提出****;其他会审处室无不同意见。 

**月**日**处、**处通过补件审查(**处完成补件审查,提出第2、3次补正意见),各处室均同意办理该临时用地手续。现汇总审查意见如下: 

1.该项目属***级项目,****年**月,通过**(立项部门)批复(或核准、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文号)。

2.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

3.经**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现场踏勘,对临时用地权属、地类、范围、面积进行了认定。

4.用地单位与临时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签订了临时用地协议(合同)。

5. ***国土资源局(厅)出具了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

6.【违法用地】该项目于***年**月部分违法动工,***国土资源局对该违法用地进行了查处(***号)。

7.会审中,***处室提出****。

综上所述,该项目用地报件资料齐全,符合临时用地的相关规定,拟同意将***公顷基本农田作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四)文件格式

关于**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临时用地的请示》(文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临时占用**县**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社区)**村(居)民小组,共计**个乡(镇)**个村(居)委会**个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作为****临时用地。

二、请你局督促用地单位足额付清临时占用土地的相关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并加强土地执法和用地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复垦方案要求落实用地后的复垦工作,且不得建永久性建筑物。

三、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若项目工期较长确需超过二年的,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在使用期满前2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向我厅申请延期,在有效期内未申请延期,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年   月   日


八、各州市政府(国土资源局)上报省政府(省厅)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请示格式


***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关于*****************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省国土资源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州(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对**县(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上报的****用地的请示(文号)及报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及相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用地的基本情况:(参照各类用地审查报告格式及内容)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参照各类用地审查报告格式及内容)

三、补充耕地方案:项目占用耕地**公顷,平均等级为**等,已由建设单位自行补充耕地**公顷(或按**规定标准,足额缴纳耕地开垦费**万元,委托**国土资源厅/局补充耕地),在县、市、区(或州、市)申报用地前,落实了补充耕地。补充耕地位于**县(市、区)**乡(镇),挂钩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为**项目、……项目,均已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实合格,并在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报备系统中备案,该项目已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确认,占补平衡挂钩确认信息编号为530000**。补充耕地面积为**公顷,平均等级为**等。

该项目提供的补充耕地有**公顷不能满足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县政府承诺,使用耕地开垦费**万元,采取有力措施,对******占补平衡项目*等水田**公顷进行提质改造,确保在**年**月前,使得最终能满足占用耕地质量和数量的要求。我州(市)人民政府已出具督促落实意见,将督促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承诺事项落实好补充耕地任务,做到耕地数量和质量占补平衡。

四、征收土地方案:本项目用地涉及将**乡(镇)的集体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征收为国有。**国土资源局对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年产值及被征地村组的人均耕地面积等情况进行了核实,并依法进行测算,本项目用地征收补偿标准按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涉及**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元/亩~**元/亩,补偿倍数**~**倍;加上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本项目征地总费用为**万元。安置途径采取**安置和**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州(市)已出具该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审核意见(文号),并按照“先保后征”的原则已足额缴入当地社保资金专户***万元。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已履行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征地村组对补偿和安置方式无异议,同意征收土地并不要求听证。

五、本项目(或批次)用地总面积**公顷,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万元已落实,**人民政府承诺可按时缴纳。

本项目(或批次)涉及占用坝区耕地(含园地)**公顷,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的规定, **政府承诺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时及时足额缴纳商住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

综上所述, ***项目建设用地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用地权属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报批程序符合规定,呈报资料齐全。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现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批(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现报请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当否,请批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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