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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2.2项目编号ZL95117-ZGF19151222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4预算金额:21500000.00元;

2.5招标范围: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基础数据,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明确红河州国土空间发展定位与开发保护目标,落实国家、省级重大战略和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对全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最终形成完整的规划成果(包括专题研究、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规划数据库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70日历天内完成,并在成果提交后提供2年后续维护服务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审批机关审批;

2.8服务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州,采购人指定地点。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于2019年成立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本单位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4.1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3.1.4.2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3.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自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下载信用信息”的内容为准)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2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规划类)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供应商,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且需具备本项目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25日至20191231日,(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获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

4.2系统内确认投标成功后须在20191225日至201912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系统内确认投标成功截图复印件蒙自市天马路27号(原天马公证处),1单元202室办理确认手续

4.3纸质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00114日上午090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河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楼)三楼开标室3

5.2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5.2.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hhzy.net),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2.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携带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携带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hhzy.net)上发布。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非指定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告期限20191225日至20191231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红河州州政府行政中心办公楼A区3层

联系人:段家斌、李世敏

电话:0873-374506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前兴路中天融域17幢1单元3楼

办理确认手续地点:蒙自市天马路27号(原天马公证处),1单元202室

传真:0871-63107005

联系人:解亚洲 龙翔 周橼杰

电话:0873-68103717

电子邮箱:YNZZDL@126.COM

开户名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帐号:2502025019200136802

红河州地区办理确认手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师

联系方式:13987313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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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010-86483801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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